8月1日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实施。新规要求,不论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还是线上平台,只要做个人贷款,均需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连日来,记者走访长沙多家银行网点发现,新规执行进度参差不齐,有网点已严格落实,也有网点暂未推出明示表。
新规要求统一明晰年化利率,拒绝隐性收费
新规核心逻辑是“先明账,再借钱”,意在破解贷款市场信息差营销乱象。过去部分个人贷款业务中,工作人员口头宣传低利率,与实际合同的利率不一致。不少产品打出“日息万三”的宣传,或只讲月供多少,不披露全部综合成本,若叠加隐性收费,借款人最终成本可能远超预期。
新规相当于一份借贷“明白纸”,强制所有贷款机构把全部成本写清楚,杜绝“低息引流、隐性消费”套路。线下办理个人贷款,机构需要在签约前向借款人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贷款期限、还款安排等关键信息。各类费用需要合并核算,统一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除贷款利息外,分期手续费、担保费、增信服务费、捆绑保险费等全部纳入统计。逾期罚息也必须单独列明,杜绝机构依靠看似低廉的日息、月息误导营销。
有银行已严格设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8月4日,记者在长沙银行(大学城支行)看到,柜台旁告示公示了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其中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为12%,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是18%。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以下的上限为一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为五年期以上LPR+0.5%。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网点已严格落实新规,确认贷款时会出示具体明示表,列明年化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目,需要客户签字确认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记者走访中发现,也有银行未设置单独的明示表,主要通过合同、还款计划书等披露信息。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工作人员说,“面签时会出示类似于合同的明示表。”中信银行(长沙芙蓉支行)工作人员则表示,个贷产品“信秒贷”在手机银行申请,费用均在合同中载明,但不会有单独的明示表。该行肖经理介绍:“贷款会有还款计划书,其中明确标注本金、利息、总金额及每月还款金额。”
仍有银行暂未落实或在过渡期
同时,部分银行呈现“线上先行、线下待更新”的过渡状态。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工作人员称,网点暂未接到正式通知,但线上贷款申请已有成本明示环节,一般通过页面弹窗展示,或由工作人员发送文件后,借款人在App内完成签署。
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少数银行线下网点暂未完成新规落地。交通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工作人员称,暂未听说明示表。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工作人员则表示明示表仅针对企业贷款,不适用于个人贷款业务。■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颜瑞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