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4月22日讯 为了在网络上推广自己的课程,培训公司指使员工虚构人设,对外声称曾是大厂高薪员工,离职创业线上收徒。4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新闻通气会,发布了12件“2025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该案被告通过“虚构人设”攀附商誉、骗取流量,实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使员工虚构知名企业就职经历,网络卖课
被告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自身培训课程,通过招聘软件招募引流员工,并指使员工在网络平台发布多篇笔记。其中两篇笔记标题为“再见字节,月薪4万还是离职了”,首图均为一名女性站在突出显示“字节跳动ByteDance”企业名称的背景墙前。
发帖人在笔记置顶评论中自称“离职员工”,虚构就职经历,以“招收学员学习计算机技能”为由引流用户,推销其开设的售价7880元的Python系统培训课程。
原告抖音视界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借助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恶意攀附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导致消费者认为宣传推广的课程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其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法院:攀附知名企业商誉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发布“字节跳动离职员工”引流信息,利用原告作为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影响力获取竞争性利益,双方构成竞争关系。被告虚构其员工在原告公司就职的经历,利用原告的知名度误导消费者,属于对服务提供者资质的虚假陈述。该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商誉,增加了公众的选择成本,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告已注销涉诉网络平台账号,侵权内容已下架,侵权行为已停止。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消除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数据
长沙法院3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万多件
数据显示,2023年6月至2026年4月,长沙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345件,审结20519件,结案率96.13%。其中,长沙法院共新收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729件,审结2701件。从案件类型上看,已审结的涉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利类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占比最多。从已结新质生产力与技术类案件判赔总额看,案件判赔总额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反映出司法对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江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