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3月11日讯 寂静的野外,搭载了投放器的无人机在红外设备的配合下,精准捕捉着林间野生动物的热成像轨迹,随后金属箭从高空坠下命中目标,野猪、黄麂、毛冠鹿等野生动物因此被不法分子猎杀。
近日,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案,3人获刑。
2025年年初,宁某与唐某波滋生了捕猎野生动物的念头,二人共同出资购置了一台无人机设备,又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金属箭头、箭杆、投放器、红外设备等工具,将无人机与这些物件组装成捕猎工具,利用红外设备的热成像功能锁定野生动物后,从高空投射金属箭,猎杀野生动物。
同年3月至6月,宁某、唐某波、唐某兵多次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无人机与金属箭头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猪、黄麂、毛冠鹿等野生动物食用。2025年6月9日,三人在非法狩猎过程中,被新邵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民警抓获。
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根据三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唐某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唐某兵拘役二个月。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