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无主财物的公告
我局于2026年3月2日对车牌号鲁WWP709豪沃牌轻型厢式货车所载的货物进行执法检查,查获的冷冻猪脚类产品共500袋,重量约为9377kg)。驾驶员1人不能提供所载产品来源,去向及购货,销货方身份等信息,不能提供该批产品检验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上述冷冻肉类产品予以查封扣押。经多方查找,无法确定查封扣押的冷冻肉类产品的所有权人。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涉案肉类产品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到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隆回县花门街道沿江西路)认领财物和配合调查。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本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公 告
2025年12月11日,我局联合公安干警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大屯营镇三仙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查获一批涉嫌擅自收购的烟叶共计8590公斤,我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湖南省宁乡市宁乡大道三环路口;联系电话:0731-87821470)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宁乡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4日
公 告
2025年12月19日,我局联合公安干警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大屯营镇靳兴村新茨塘组88号烤房内,查获一批涉嫌擅自收购的烟叶共计19620公斤,我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湖南省宁乡市宁乡大道三环路口;联系电话:0731-87821470)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宁乡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4日
公 告
2025年12月23日,我局联合公安干警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喻家拗乡猫觜山青草坡路烤房内,查获一批涉嫌擅自收购的烟叶共计17000公斤,我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湖南省宁乡市宁乡大道三环路口;联系电话:0731-87821470)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宁乡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4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衡阳市常平商贸有限公司、李小平:衡阳鑫达典当有限公司已将申请执行的(2015)雁民二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尚未执行的全部债权转让给许小军(公民身份号码:43042219730215****)。作为上述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债务人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许小军履行上述还本付息等支付义务。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致:深圳市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齐维梁、雷黎萍、黄溪
2026年1月28日,衡阳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2014)衡蒸鹰民二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所有债权转让给周宏伟(公民身份号码:43042219721115****)。作为上述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以上债务人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等支付义务。
特此通知!
致歉声明
本人陈宝春未经许可使用雷锋姓名,该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违背了尊重英雄烈士的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们深感愧疚与自责,现通过报刊声明向社会公众诚恳致歉。今后弘扬雷锋精神承担社会责任。
致歉人:陈宝春2026年3月4日
中共南县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怀化市志丰建筑工程经营部(个人独资) 遗失公章43128110010255声明作废。
长沙深霖印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QUML13C)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长沙县高桥镇峡山小学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121
MB1J70710B)遗失,声明作废。
衡南县宝盖镇福全完小不慎遗失视频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JY34304220203149,声明作废。
长沙磐古问道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4301050179100及龙奎英私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北汽模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E3NNMQ6G),原法人章岳晓莉印已声明作废并销毁。自声明之日起,该印章停止使用,特此声明。
湖南兴运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永州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逸云路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43001510171050001645,核准号:L5650000270601,声明作废。
债权催收公告
致:符卫
衡阳鑫达典当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2015)雁民二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所有债权转让给许小军(公民身份号码:43042219730215****)。许小军作为上述权利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债务人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许小军履行上述还本付息等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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