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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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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纳入治理范围

  记者1月23日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的重要空间,未成年人触网率持续攀升,在网络空间接触到的信息容易影响其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塑造。社会各界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呼声日益强烈。办法的制定是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为网站平台、内容创作者等各方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指引。

  办法从4个维度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进行界定。包括: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如,通过谐音梗、缩写词、拆解字、图文结合等形式传播不良网络用语;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参与非理性极端“饭圈”行为;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等非理性消费行为;宣扬奢靡享乐、炫富拜金、消极颓废等不良价值观;宣扬“读书无用论”“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等观念;借未成年人在短视频中长时间摆拍积累人气、牟取利益等。

  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办法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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