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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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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派件时受伤,公司称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网络平台免责条款无效,劳动关系成立

  三湘都市报12月8日讯 入职的是快递公司,发工资的是网络平台签约的网络公司,快递员派件时受伤,两公司都称不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员如何维权?12月8日,衡阳市衡阳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

  2024年12月20日,衡阳人黄某入职某快递公司,从事快递收派工作。入职当天,黄某按要求通过某网络平台完成注册,并与某网络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快递员与平台、网络公司及配送服务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劳动关系。

  2025年2月,黄某在派件过程中受伤。黄某申请工伤认定,某快递公司以黄某与某网络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为由,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黄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调查,黄某的工资实际由快递公司支付给该网络公司,再由网络公司根据派件情况和双方约定计发给黄某。2025年5月,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确认快递员与快递公司自2024年12月20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入职快递公司从事快递收派工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案涉相关协议虽约定“任何时候,您与平台、网络公司及配送服务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劳动、劳务、雇佣关系”,该协议的提供方网络平台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快递员责任、限制甚至排除快递员主要权利,格式条款约定无效。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黄某与某快递公司自2024年12月20日起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双方服判息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包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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