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署的编号为湘中银批转2025002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已将其对本公告附件《转让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转让资产清单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557434748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97532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5年10 月28日
转让资产清单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1
2
3
4
借款人
桂阳县展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桂阳华安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湖南华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兴市嘉华珠宝金行鲤鱼江分店
借款合同编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20年郴中银桂阳借合字第001号
《人民币循环借款合同》
湘中银普惠桂广借字2023-01-01号
《授信额度协议》
永中银结授信字第20140001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湘中银企借字2013-1410-01号
担保人
桂阳县展辉学校;湖南展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段文俊;段世辉、钟素萍;武冈展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展辉集团有限公司
周华平、周文秀
章震云、陈贤菊、李主义、谷云静、永兴县华鑫铅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昱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任树人、王丽君、李社民、曹兰英
合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
162253708
1138610.28
22800000
363748.1
186556066.38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利息余额
8643351.05
72900.61
113004784.06
1194538.65
122915574.37
截至2025年3月31日垫付费用余额
872729.15
7624
119223.06
0
999576.2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5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法院裁判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