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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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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出台新规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31日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协议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用人单位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禁忌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针对超龄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问题,暂行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照暂行规定,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征求意见稿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内容,提出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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