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民生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5年05月28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异地就医注意
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
@参保人,这份异地就医常见问题指南请收好

  医保异地结算服务,关系到无数参保人。随着异地就医范围扩大及服务机构的增加,参保人也遇到了新的问题。5月27日,长沙市医保局进行解析。

  在长沙定居参保的李明(化名),因工作原因要去广州常驻一段时间。在出发前,身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他给自己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在外地,医保关系在老家,生病了可以选择异地就医。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都可以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直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以李明为例,一般来说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备案是长期有效的。”  长沙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如果超出有效期,则需要重新办理。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几万家医疗机构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服务,基本可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如果参保人就诊的异地医院未开通该服务,是无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

  参保人如果在当地住院期间,因为病情变化转往异地医院就医,未办理出院结算,会出现“该人员在院状态不能办理入院”的报错信息。这时参保人需要在当地医疗机构办理出院后,再进行异地就医登记。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70002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湘)字第023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