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城事 上一版3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民生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5年02月22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看似“打赏”实为赌博
游戏主播涉案520余万元获刑3年半

  “感谢大哥送来的超级火箭”“中奖啦,30元以小博大,获2000元奖品”……看似寻常的直播互动里,却隐藏着巨额的赌资暗流。2月20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某鱼平台40余万粉丝的游戏主播左某,开设“在线赌场”获刑的案例。

  早在2023年,某鱼平台CEO陈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捕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随后,平台多名网络游戏主播被立案调查。

  左某正是某鱼平台“吃鸡”游戏主播,粉丝量达到40余万人。作为签约主播,他与某鱼平台、“工会”(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工会”对左某直播间进行管理并投流,左某吸引粉丝刷礼物,并利用平台“粉丝福利社”抽奖模块进行抽奖。

  具体运作模式为粉丝办卡充值,向主播刷礼物获得抽奖资格,平台随机抽奖,再由左某兑奖返利。“工会”为左某直播间直播抽奖提供预支费用。三方约定分成比例,平台抽取“刷礼物”总金额的50%,“工会”抽取5%,左某抽取45%。

  经查明,两年内左某直播间共有76000余名网友刷礼物,总金额达520余万元,左某直播间“抽奖”的中奖人数仅为2700余人,奖品总价值为100余万元。

  雨花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判决左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判决没收相关违法所得。该案相关平台负责人、主播助手也均获刑。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以案说法

  主播“抽奖”为何违法 

  网友、粉丝刷礼物为何被认定为赌资?主播“抽奖”为何违法?承办法官表示,左某利用某鱼平台“粉丝福利社”的抽奖模块,通过设置较低的抽奖门槛、较高的奖金额度,利用网友、粉丝以小博大的心理来刷礼物进行抽奖。同时,左某等主播通过直播间广播的形式吸引更多人参与“办卡”、抽奖从而获利,大量网友则是投入小额资金参与对赌。左某还私下里将中奖金额直接转入中奖人员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内。对赌且直接折现的行为属于赌博类违法犯罪行为。

  “平台要发展,主播想增加收入,但不能让打赏变了味。”承办法官指出,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直播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防止相关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监管部门也应明确责任,避免监管缺位。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70002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湘)字第023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