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2月18日讯 湖南证监局2月17日披露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预付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6月至12月,百利科技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向亨息尔智能装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雁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支付7260.12万元预付账,其中6960万元转入百利科技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关联企业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形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2022年年末,百利科技常州锂电屏南时代项目有554.36万元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未计提减值。相关存货减值测试不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相关存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朴仁花、刘生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