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月26日讯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让辛苦钱不再“忧酬”,1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进一步强化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简称《措施》),全方位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护网”。
《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区县两级责任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含园区)担起辖区内欠薪案件协调处置之责。建设单位作为首要责任人要筹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全面协调管理项目各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分包单位对所招用人员工资支付直接负责;监理单位则监督工资支付与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资金保障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发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时,严格审核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不达标,施工许可证“免谈”。
开工审查环节,各级建设工程质安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现场审查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实名制管理设施、劳资人员配备、专用账户开设等落实情况逐一“过筛子”,未达标项目一律不许开工,将欠薪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
为畅通维权路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投诉举报电话、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等信息。住建主管部门与质安监督机构定期检查,设专人专岗对接欠薪投诉,让农民工维权有门、投诉有道。
面对欠薪投诉,住建、人社部门将迅速组织参建各方协调处理,厘清欠薪实情,敲定偿还责任,限时办结。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