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30日讯 10月30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做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呼富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被告人唐立霞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月30日,郭刚堂在庭审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期待有个满意的结果,“不管判决结果如何,会一直帮助其他家长寻亲”。
10月29日,郭刚堂向三湘都市报记者坦言,他内心既希望判处呼富吉极刑,又纠结于有关部门是否能从他身上获取更多丢失孩子的线索,“通过他们苟活于人世的这段时间,能交代出更多被拐孩子的信息,比给他们判以极刑更重要”。
自10月27日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庭告知书以来,郭刚堂迎来了众多媒体的采访,有的去其山东聊城的家中,有的通过电话联系,而郭刚堂寻子的故事也再次被反复提及。
郭刚堂告诉记者,他关注到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呼富吉会不会是第二个余华英?还有多少个被呼富吉倒卖的孩子还未找到?他相信公安机关会根据呼富吉的作案手法和群众的共同参与,找到更多关于呼富吉拐卖儿童的线索,帮助更多家庭团圆。
对于二审宣判,郭刚堂直言期待看到两名被告人得到法院的公正惩处。同时,他也希望被告人能在庭上交代更多细节,帮助其他被拐孩子的家庭实现团圆,“能多让一个家庭团圆,比他被处以极刑更重要”。
案情回顾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和媒体报道,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郭新振被人拐走。随后,郭刚堂踏上了24年的寻子之路。
2015年,电影《失孤》上映,以郭刚堂为原型的电影主人公寻子故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公安部开展以打拐寻亲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并将 “郭新振被拐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同年6月,公安部组织专家,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又名郭振),失孤24年的家庭终于再次团聚。一个月后,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
2023年7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同年12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
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同年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