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9月6日讯 不少人吐槽,在各种平台上抢购茅台,没有一次成功,可有人半年内却成功抢购289瓶茅台。并不是他们运气好,而是非法利用了他人信息,以多个“分身”抢购提高中签率。
9月6日,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7万元。
冒用他人身份网购茅台赚差价
2021年12月,李某发现,在某商超APP上可以预约购买茅台酒,平台的预约购买价格和市场价相比,每瓶差价超过1000元。但是,APP对预约购买做出了限制,每人每次只能预购4款产品,部分产品只能预购2瓶,且需要预购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货。
“要是能大量申购,再转手倒卖,岂不是能赚大钱?”李某嗅得“商机”,但平台的实名制、申购成功概率以及限量购买让他犯了难。不久后,他得知有人借用亲友身份信息到该商超以及“i茅台”APP上进行注册、预购,大大提高了申购成功率,当即动起了歪主意。
李某通过在通信公司工作的好友周某,购买了包含388名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等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实名注册“i茅台”以及部分商超APP账号,抢购飞天茅台酒。
抢购成功后,李某通过好友为其伪造对应账号绑定公民信息的身份证,再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照每瓶1499元的市场指导价购买飞天茅台酒,之后按照市场回购价格出售给他人赚取差价。经统计,李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抢购飞天茅台酒共计289瓶,获利144500元。
两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案发后,李某、周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7万元,并要求两人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赔礼道歉。此外,涉案的张某某、罗某某、李某也因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受到刑事追究。
检察官提醒,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合法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必须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严禁向他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广大市民也需要提高警惕,对可疑的链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保持警觉,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受到侵犯,应立即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黄驰宇 夏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