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澧县:商店存在火灾隐患被查处
近日,澧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应急局开展烟花鞭炮联合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澧县涔南乡兴军商店存在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易燃易爆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经营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独立防火分隔,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该单位已将烟花鞭炮全部搬出居住场所,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向大队申请减轻处罚。鉴于该案事实情节,大队依法给予澧县涔南乡兴军商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通讯员 李娟
常德临澧:一商场被立为重大火患单位
近日,常德市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金翰广场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依法将其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金翰广场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80%;喷淋泵备泵无法启动;抽查地下室末端试水,5层末端试水压力表均无压力,阀门锈死无法开启;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过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故障存在火警未处理;风机控制柜内双电源切换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此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将金翰广场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并进行一单四制交办,公开曝光。■通讯员 周菊
常德武陵区:茶楼存消防隐患被处罚
近日,常德武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武陵区茶仓茶楼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东侧安全出口被大量杂物占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武陵区茶仓茶楼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李嘉美
常德汉寿:市场存重大火患逾期未改被立案
近日,常德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查处。
此前大队对汉寿博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汉寿县五里桥综合批发大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场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瘫痪;市场多个楼栋设置了居住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楼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综合楼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该市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市场多楼栋屋顶搭建夹芯泡沫彩钢板。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相关规定,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大队依法进行复查时,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责令继续整改,以“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案调查处理。■通讯员 郭芷萱
娱乐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罚
近日,常德市柳叶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公共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此前,柳叶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马丁休闲俱乐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柳叶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场所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整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