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一培训机构违规设置防盗网被罚
近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一培训机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株洲云龙示范区尚睿培训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培训机构教室部分楼层外窗设置了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着手立案调查,经过受案、取证、告知等一系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株洲云龙示范区尚睿培训学校罚款人民币5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生命之窗”畅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通讯员 左阳
株洲经开区:一企业仓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罚
近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企业仓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依法进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湖南合顺贸易有限公司位于石峰区学林街道三冲社区原松本林化厂的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3.8.2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临时查封,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强调了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严重后果,并督促企业负责人在查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下一步,株洲经开大队将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火灾防范重点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照消防法规定进行查处。
■通讯员 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