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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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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号能“躺赚”?小心有诈
买卖微信号当“中间商”违法 提醒:别成为诈骗团伙“帮凶”

  近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针对租售微信账号行为的打击公告,一时引发众人关注。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已发生多起因出租微信账号沦为诈骗帮凶的案例。4月21日,长沙市反诈中心发布预警,租售微信账号风险极大,如果借号人涉嫌违法犯罪,原号主也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出租微信账号赚钱,却成诈骗团伙“帮凶”

  株洲茶陵警方通报,2023年12月,当地警方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周某,以及因出租微信账号涉嫌帮助诈骗的嫌疑人龙某。

  原来,2023年10月,龙某在微信朋友圈上看到有人发布推广消息称“高价租用微信账号”。于是龙某添加了周某为好友,得到“租用的微信账号每小时288元,日结”的承诺。

  龙某觉得这样的兼职来钱快,于是出租了自己微信账号。周某在登录龙某的微信账号后,发布了许多虚拟投资高回报的信息,从而吸引龙某微信好友进行转账,共诈骗3800元。

  事后,周某和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买卖微信号当“中间商”!以为“躺赢”,结果是违法

  除了出租微信号,在这黑灰产业带里,还有人在做买卖微信号的“中间商”。以为自己能“躺赢”,结果是违法了。

  2023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微信号案件。

  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郑某在网上发布消息“收购闲置微信号”。然后,他再将收到的微信号卖给他人,赚取高额差价。

  经查,郑某共售出微信号1381个,其中涉嫌电信诈骗的微信号有13个,共计涉案金额769万余元。通过买卖微信号郑某获取利益9万余元。

  经法院判决,郑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对其违法所得9万元予以追缴。

  提醒

  勿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长沙市反诈中心民警翟安表示,他们一直在关注此类犯罪行为,“出租账号的以学生居多。”

  根据微信规则,一个手机号可以注册一个微信号,同一人的身份证最多可实名认证5个微信号。事实上,就如同那些被买卖的“银行卡”和“手机卡”,租售“微信号”也会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购买微信闲置账号的买家,一般用来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翟安表示,多地警方曾揭露过“租号”背后的不法行为,包括实施诈骗、恶意营销、谣言诽谤、拉客招嫖、招揽赌博等;还有的账号沦为不法分子洗钱、移赃的违法工具。

  微信方面在相关公告中提醒,由于实名账号拥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很容易被不法团伙盯上,用来拆分、“洗白”他们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追踪。

  而一旦用户出租的微信账号被卷入“洗钱”风浪,该账号也将不再“清白”。若账号被骗子登录后用于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微信用户本人也会受到处罚。

  另外,警方还提醒,根据刑法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行为,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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