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扫二维码就能报警,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4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推出“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便民举措,包括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和轻违免罚、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等5个方面的内容。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许茗荃
群众扫码报案还能网上监督
推行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为切实解决报案应录不录、应受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问题,省公安厅在“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增设群众上门“扫码报案”功能。群众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可以使用微信扫描接报案单位张贴的二维码进行报案,报案信息自动推送至公安内网由民警依法依规办理。
案件后续办理情况可以通过“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中的“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我要投诉”模块进行投诉。目前,全省公安所有2424个接报案场所(中心、室、窗口)已张贴“报案扫码”的二维码。
“对群众已扫码报案登记,但民警未在执法办案系统中依法立案的,系统将自行触发预警,启动内部监督核查工作机制。”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案件管理支队支队长石俊介绍。
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湖南公安将持续加大对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综合防治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要求,对涉及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的报警进行自动预警、严格审核、跟踪督办,依法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处置到位,维护校园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公安机关将对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解除冻结或者采取限额冻结;对违法违规冻结或者无继续冻结必要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
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和驾驶人在湖南省2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湖南省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全省共实施交通违法首违警告19项,如‘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轻违免罚14项,包括‘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陈南岳介绍,在此基础上,湖南公安将再新增8种轻违免罚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全省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对群众异议较多、设置不规范的设备主动停止使用及熔断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