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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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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引发山火,男子获刑并支付生态修复费用

  三湘都市报4月2日讯  带着鞭炮进山给父亲扫墓,谁知引发了山火,足足烧了5个小时才被扑灭。郴州人杜某因此获刑,同时还要支付生态修复费用。4月2日,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清明临近,提醒广大市民祭扫活动中,切勿在山林、草地上乱扔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时要铲除周围杂草等可燃物,人离开时切记熄灭余火,以免引发山林火灾。 

  2022年3月10日11时,杜某带着鞭炮、纸钱等祭祀用品和工具到桂阳县四里镇某山场给父亲扫墓。燃放鞭炮时不慎引发山火,火势迅速蔓延,经干部群众合力扑救,5小时后山火才被扑灭。经鉴定,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537.7亩,其中有林地80.7亩。受损柏树、国外松细林6527株,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万多元,生态修复费用为近14万元。

  几天后,民警电话通知杜某接受讯问。同月,杜某与火灾中受损的几位村民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2万余元,取得了受损村民的谅解。审查起诉阶段,杜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还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擅自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由于其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关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杜某因失火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支付生态修复费用近14万元。

  法官提醒,清明祭祖要低碳文明,更要安全。因“小失误”赔钱不说,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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