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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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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诈“开后门”,他收到职业禁止令
利用职业便利批量办理、出售电话卡,通信从业人员因帮信罪获刑

  为帮助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上线提供大量电话卡,某通信从业人员竟大开“后门”,利用职业便利批量办卡。

  1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通信从业人员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且在刑罚执行完毕起3年内禁止从事通信行业。这也是长沙市发出的首份涉及电信诈骗的职业禁止令。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玮师

  明知涉嫌电诈,仍提供办卡开卡服务

  2023年5月,在某移动营业厅担任店长的胡某某突然接到久未联系的同行张某某的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买卖”,问他愿不愿意做,胡某某便应邀与其相见。

  会面中,胡某某认识了某科技公司经理石某某及其朋友李某,而这些人聚在一起要做一件“大事”。

  张某某和李某表示,“老板”需要大量电话卡以供开展业务需要,希望胡某某和石某某提供帮助。凭着多年的行业经验,胡某某察觉所谓的“老板”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人员。在其追问下,张某某承认和李某近一个月以来,一直在以办理电话卡帮助上线实名注册APP的方式获利,并许诺如果胡某某帮忙,会给予丰厚的报酬。利益的诱惑下,胡某某心动了。

  经过一番商量,4人展开行动。石某某利用其人脉资源,在长沙市开福区某小区租赁了一套房,组织大量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认证办理电话卡,胡某某负责携其工号到租赁房内办理电话卡并提供开卡服务,石某某以每张20—30元的价格向办卡人员提供报酬,并承诺所办电话卡仅短期使用,用完即毁。胡某某、石某某将获取的电话卡邮寄给张某某、李某,张某某等二人收到电话卡后,按照上线的安排实名注册APP,再交由上线使用。

  发出首份涉及电信诈骗的职业禁止令

  2023年7月,民警在租赁房屋内抓获石某某,在移动营业厅抓获胡某某,张某某和李某也陆续到案。

  经开福区检察院审查发现,胡某某、石某某共计出售实名认证电话卡877张给张某某、李某,上述电话卡中已查实其中一张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石某某违法获利35000元,胡某某违法获利13000元,张某某违法获利13000元,李某违法获利40000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胡某某等4人明知他人欲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收购、出售他人手机卡20张以上,且违法所得均在一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胡某某作为通信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依法应对其禁业限制。

  开福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告人石某某、张某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且在刑罚执行完毕起3年内禁止从事通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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