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桂阳县一家超市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前期,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桂阳县蓉惠福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设置消防排烟设施、南侧安全出口处设置卷帘门、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等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等程序,确定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成立,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给予该单位罚款1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