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城事 上一版3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民生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1月06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湖南省泰禹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受芜湖长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对我分公司代为转让的湖南省泰禹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分公司受芜湖长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代为转让的湖南省泰禹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22,987,297.15元,其中本金449,437,387.00元、利息罚息等270,816,895.57元、代垫费用(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2,733,014.58元。欲了解债务企业信息、抵押物以及瑕疵等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交易对象不得属于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处置方式:整体债权转让或部分债权转让,整体债权收益权转让或部分债权收益权转让。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告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上述债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贷款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调解书、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若2023年3月2日刊登在《三湘都市报》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湖南省泰禹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项下债权(债权截止日2023年2月20日)完成处置,则此公告失效。联系人:张先生 (0731-84412731)、李女士(0731-84425992)。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邮政编码:410000。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宋先生(0731-8992341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4年1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