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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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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3月起施行: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三湘都市报1月5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新规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抛扔快件等情形,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中还明确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事前进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受托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进行监督,不免除自身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承担的责任。   

  ■全媒体记者 黄亚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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