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一家重大隐患单位成功摘牌销案
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对郴州市北湖区阳光宝贝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摘牌销案的批复》,同意对这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销案摘牌。
此前,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对位于郴州市香花南路三里田六角坝组54栋的阳光宝贝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幼儿园二至四楼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4.1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幼儿园四楼布置儿童活动场所,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4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判定方法第5.2.2条和直接判定要素第6.9条的规定,决定报请北湖区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挂牌整改期间,大队防火监督员多次主动上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消防技术指导,跟踪整改进度,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其有计划、有措施、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按时达到销案条件。
■李彤
湘西州: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顺利摘牌
11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龙山县周英幼儿园、龙山县煌冠幼儿园予以销案摘牌。
9月11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两所幼儿园均存在教学楼顶层设置儿童活动用房(卧室)火灾隐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4条的规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大队于9月26日提请县人民政府将两所幼儿园挂牌督办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两所幼儿园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改正火灾隐患,严厉要求两所幼儿园在隐患消除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整改期间,大队消防监督员多次上门进行服务指导,加紧进度整改火灾隐患。两所幼儿园已经将隐患整改完毕,县人民政府于11月28日对两所幼儿园销案摘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通讯员 田媚
郴州资兴市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前期,郴州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资兴市户外假日酒店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第 4 层员工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 GB8624规定的A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第 5.2.2 条和直接判定要素第 6.10条的规定,直接判定资兴市户外假日酒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市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其于限期整改销案。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表示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争取早日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