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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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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来长开首店,拟最高奖30万
长沙市商务局就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特色商业街区等明确了资金支持标准

  三湘都市报12月25日讯   12月25日,长沙市商务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就《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在鼓励首店首发、培育发展商贸品牌、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鼓励发展“夜间经济”等方面,征求意见稿中都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新获认定的“老字号”品牌企业有奖励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在长沙行政区域内开设首家实体门店、旗舰店、体验店的国际、国内知名零售、餐饮或其他连锁品牌,且申报期截止前纳入长沙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给予每店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国际高端知名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首发首展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拥有自主有效商标品牌3年以上,且申报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商务部、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长沙老字号”品牌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给予支持奖励

  对通过部、省商务部门认定纳入国家级、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的,分别给予申报该街区试点的管理运营机构或投资主体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奖励。对年度内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步行街、美食街、非遗展示街等特色商业街区,长度不少于200米且集聚商户门店(含固定摊位)50家以上(含),且经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对该商业街区的投资主体或运营主体按实际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投入的30%。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商务部门认定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夜间经济、新消费等相关荣誉称号,或通过专门评选认定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门店、名片等示范系列的各类市场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奖励。

  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等品牌连锁企业新开门店给予补贴。新开单个直营门店面积达到50平方米、1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每个门店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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