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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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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
市场主体遇12种行为可投诉

  三湘都市报12月25日讯 今天,长沙市发改委、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联合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市场主体可拨打热线电话0731-12345-1进行投诉,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营商投诉处理时效。

  《投诉处理办法》明确了12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属于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其中包括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违法违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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