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 汝城县一酒店被处罚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一酒店因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被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
此前,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汝城县水韵莲花酒店存在一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二楼东侧安全出口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三楼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未配置灭火器等隐患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大队经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汝城县水韵莲花酒店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深入餐饮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单位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保障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通讯员 欧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