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5日讯 12月14日,长沙、株洲、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齐聚株洲,签订《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提取合作协议》。协议确定,12月20日起,全面实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据介绍,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跨中心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是指缴存人在长沙、株洲、湘潭三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分属不同的中心,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缴存中心申请,委托缴存中心自动按月还贷提取。
“冲还贷一体化业务上线之后,将惠及在长沙、株洲、湘潭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近万户职工家庭。”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表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以往有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在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来回奔波两地办理提取业务,现在每月还款后由公积金中心“每月系统自动划扣”提取,三城职工享受“同城待遇”。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