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25日讯 全款买下3套房,住了近10年却被法院要求强制腾房,官司打了十余年,也没个结论。10月25日,记者从长沙市检察院获悉,通过该院依法监督,困扰市民老赵家两代人的房产纠葛终于尘埃落定,一家人的生活恢复了平静。
一切要从24年前说起。1999年10月,老赵一家在长沙市天心区全款购买了3套房屋,但因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登记。2006年10月,老赵一家突然收到法院强制腾房的公告。原来,开发商在2001年将这3套房屋“一房二卖”给了宋某。
2005年5月,宋某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开发商交付案涉房屋。之后,长沙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宋某的仲裁申请,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此,老赵一家不断通过执行异议、诉讼等方式维权,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进行协调处理。但由于老赵一家属于仲裁案外人,不具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多次被驳回。无奈之下,2022年8月,老赵向长沙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对案涉房屋仲裁、执行等所有关联案件进行了同步调卷审查,最终认定老赵一家购房、付款、备案在先,又已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20余年,其权利顺位理应优先于宋某。
同时,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查明,开发商在仲裁过程中隐瞒了“一房二卖”的事实。而宋某主张用于抵扣房款的债权也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这些情况足以认定,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损害了案外人老赵一家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不予执行。
2022年12月,长沙市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先予撤销驳回赵某一家执行异议的裁定,再作出不予执行案涉仲裁裁决的裁定。日前,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作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唐蓉 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