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部分法律案提请审议。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增加坚定文化自信等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与今年6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一审稿相比,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初次审议后,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加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内容。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内容,增加规定: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慈善法修正草案:规范个人求助行为
慈善法修正草案10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进一步完善公开募捐制度等,规范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对于完善公开募捐制度,草案降低了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年限要求,从二年变为一年。草案还要求募捐活动或者慈善项目结束三个月内全面、详细公开募捐、项目实施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活动有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或者登记证书,并处以罚款。
规范个人求助行为是修正草案的又一个亮点。草案明确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信息查验义务。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加强文物追索
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首次审议。
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例如修订草案大幅提高了处罚金额,造成文物损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承担相关文物修缮和复原费用。
近年来,我国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和追索能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从海外追索流失文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已经促成了1800多件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为帮助海外流失文物尽快“回家”,修订草案明确了流失文物追索和国际间文物返还合作制度。
例如,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又如,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