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9月21日讯 时隔9年,禁毒法湖南实施办法将迎来“大修”。9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
记者梳理发现,办法修订草案突出问题导向,新增23条、修订27条、整合删除17条,从原来六章四十六条修改为五十二条,主要涉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突出科技信息化支撑保障、强化非列管物质管控、加强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
禁毒工作必须把禁毒预防教育放在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草案规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学校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学校应当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纳入校本课程,落实教学计划、师资和课时,开展校园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
草案明确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毒品预防教育和对戒毒人员帮扶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吸毒人员严管的前提下,草案还在两个方面规定人性化管理措施:一是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风险分类评估管理,按照评估结果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评估为长期低风险的,可以不再见面排查、吸毒检测、谈心谈话和预警。二是在吸毒人员登记管控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要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有的甚至是被欺骗吸食,为此,草案提出,对于初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封存其违法记录,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