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6月15日发布《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
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盲盒经营模式主要集中在潮流玩具领域,随着“盲盒+”商业模式迅速发酵,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领域还在不断增加。同时,盲盒经营过程中的过度营销、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等问题也逐渐凸显,需要予以规范引导。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诱导消费、“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霸王条款”等问题,指引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对于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活体动物、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化妆品、食品,作出限定性表述。
指引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不得实施虚假宣传、操纵抽取概率等行为。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指引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还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推动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