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5日讯 5日,世界环境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近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情况。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521件2365人、不批准逮捕1061件1618人、起诉6800件11427人、不起诉4980件7578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8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万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7.7万亩,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3亿元。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介绍,湖南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有效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并重,共监督立案244件,监督撤案304件,纠正漏捕128人。例如,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易某庭、黄某珍与丁某军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考虑申请人身体状况,建议把法庭开到其所在地村委会,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化解了一起历经十余年的噪声污染侵权纠纷。
扎实履行生态环境行政检察职能,紧盯生态环境领域司法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990件。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行政诉讼结果监督案件27件。2021年以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98件、监督违法行政处罚178件、涉及金额900余万元。
此外,湖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修复机制,对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在全国率先建立“先鉴定、后付费”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委托鉴定的费用,可以待判决后由最终责任者承担或从公益诉讼专项经费中支付。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探索“行政+检察”联合办案模式,近两年支持政府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44件、涉生态损害赔偿金2.2亿元。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推动解决了一批“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违建房”“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等突出问题。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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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发布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
2018年6月5日,《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发布,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对“公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其可操作性更强、传播效果更广,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