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中依法临时查封一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株洲县唐羽茗茶渌湘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部分包厢顶棚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50222-2017)第 5.2.1 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店内存在隐患的包厢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督促场所负责人在查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通讯员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