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安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安仁县宜康医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对其依法立案处罚。
现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安仁县宜康医院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管径为DN50,管径不足),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2条的规定;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的规定,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妨碍人员安全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吊顶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安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安仁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力度,督促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将隐患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