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7800元医美套餐才用两次门店更名
回应:产品过期,不能退款 律师:“赫恩美”更改服务或拒绝退款没有法律依据

    ▲苏女士预购的医美产品。

    ▲株洲原“赫恩美”美容店现已更名“芊丽”美容店。

  7800元购买的6次医美套餐,使用2次后门店改名易主,消费者要求新店继续兑现套餐内容,却被告知已过期。株洲市民苏女士遭遇了预消费产品无法兑现的难题,投诉到本报寻求帮助。

  3月2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文/图/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投诉:

  7800元买的6次医美套餐,才用两次店没了

  苏女士因脸上有痘加上毛孔粗大,让她感到不自信,一直寻求变美的方法。

  2019年11月,经朋友介绍,苏女士来到株洲天元区的赫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咨询,在客服人员的推荐下,花7800元购买了6次微针医美项目套餐。

  苏女士使用两次后,因备孕生孩子暂停了该套餐。2021年6月,苏女士再次联系该门诊部才得知,“赫恩美”已经改名易主,如今已经是天元芊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尽管改名易主,经协调,对方还是答应可以继续做完余下套餐,她便没有深究。

  今年2月,苏女士结束哺乳期后,准备继续做微针医美套餐,结果客服人员却表示查不到她的会员信息,拒绝提供服务。苏女士随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她的会员信息才得以找回。

  这一系列的操作,让苏女士对以后的服务产生怀疑,提出退款。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以套餐中的医美产品已过使用期限为由,拒绝退款。

  “从始至终没人告诉我有使用期限,这明显是欺骗消费者!”苏女士气愤地说。

  回复:

  医美产品已过期无法二次销售,不能退款

  3月2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陪同苏女士找到天元区芊丽医疗美容门诊部。一名何姓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表示,“赫恩美”已被“芊丽”收购,但在移交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随后,该负责人帮忙联系上了“赫恩美”负责处理此事的袁女士。袁女士在电话中介绍,苏女士所购买套餐中的医美产品是一人一用的,已过了使用期限,不能二次销售,所以才无法退款。至于产品的使用期限,在门店管理后台他们都有注明。为了补偿苏女士,可以由“芊丽”提供其他美容项目的补偿方案。

  “我对这个解释不能接受!”苏女士说,自己购买的是微针项目,换成其他项目违背消费初衷,要求退还未使用的4次套餐项目的款项。她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发现,“赫恩美”已于2021年8月注销,但原“赫恩美”法人李优良仍是“芊丽”的股东,持股比例49%。

  律师说法

  服务对象需自愿接受服务,不能强制消费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分析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上述案例中,医美服务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质,服务对象需自愿接受服务,不能强制消费。如消费者不同意变更服务项目,美容院拒绝给消费者退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此外,如消费者主张其购买的是服务项目,且双方未明确规定服务期限(如有相关期限规定,则由商家举证),商家不能单方面中断服务。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