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桂阳餐饮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罚
近日,郴州桂阳县一家餐饮店因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前期,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二楼营业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楼营业区安全出口均设置卷帘门;二楼营业区外墙窗户均设置全封闭式防盗网且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消防用电设备(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大队经过立案调查,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处罚款110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朱艺波
郴州临武:家私城存重大火患被查封并处罚
近日,郴州市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时,发现临武县鑫泰家私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依法查封并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三楼营业区域只设置了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家私城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依法对该家私城进行临时查封,并处罚款人民币78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进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促进隐患单位整改火患的自觉性,引导督促全社会单位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有效地消除整治火灾隐患。
■通讯员 曹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