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足浴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罚1万元
为有效提升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中,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湖南益云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处罚。
前期,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湖南益云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备用电源故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湖南益云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目前,该单位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已经整改到位。
■通讯员 朱亚军 袁玲
郴州:一酒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被处罚
前期,郴州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资兴市佰汇假日酒店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不具备消防控制室值班相应条件,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对该酒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明了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要求该场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过调查取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并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具备职业资格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确保场所安全。
■通讯员 陈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