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茶陵县火狐狸服装批发城因使用面积、层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不一致,擅自扩大使用面积,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此前,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员对位于茶陵县交通街一家火狐狸服装批发城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因使用面积、层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不一致,擅自扩大使用面积,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大队给予该场所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零壹佰员整的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通讯员 谢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