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消防多举措开展冬季防火宣传
为切实筑牢冬季消防安全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多举措开展冬季防火宣传,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消防宣传进家庭。大队宣传人员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居民集中活动场所,向群众讲解电动车的防火要点、安全停放、日常检查维护等常识,通过电动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
二是消防宣传进门店。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面对面”消防指导宣传,粘贴《冬季取暖消防安全知多少》海报,向负责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是消防宣传进集市。宣传人员深入辖区集市发放消防知识手册,为用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安全用电、用气”、“安全使用取暖器”等消防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性,还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刘婕
未办理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双峰这3家餐饮店被处罚
近日,双峰县高原红菜馆、双峰县城中小馆餐饮店、双峰县老厅屋菜馆这3家餐饮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被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立案处罚。
此前,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双峰县艺芳新城附近的双峰县高原红菜馆、双峰县城中小馆餐饮店、双峰县老厅屋菜馆3家餐饮店均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这3家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决定给予这3家场所责令停止营业,并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处罚。执法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各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依法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日常加强巡查力度,切实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通讯员 贺超荣
火锅店存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娄星区一家火锅店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罐,威胁公共安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娄星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11月4日,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金谷市场87栋的蜀香阁餐饮金谷店店内发现,在营业区的餐桌下,放置有液化气罐,有顾客正在使用液化气加热火锅锅底,在吧台一侧的空房内还存储着少量液化气罐。该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罐,威胁公共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上述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规定要素,直接判定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大队依法对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11月14日,娄底市娄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交办给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管理。
该场所负责人充分认识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积极提交隐患整改方案,目前,该场所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
■通讯员 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