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临武:家具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罚
近日,郴州市临武县一家具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临武县玖号家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域内使用的3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喷射软管长度小于400毫米,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员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于11月21日前改正。到期复查,该单位仍未整改,大队依法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受案查处,对该单位及其责任人分别处以50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社会单位使用合格消防产品的安全意识,坚决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现象,切实提升使用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
■通讯员 曹安萍
郴州临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患被查封
近日,郴州市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临武县苏易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依法查封并立案处罚。
此前,大队在对临武县苏易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依法对公司进行临时查封,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进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促进隐患单位整改火患的自觉性,引导督促全社会单位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有效地消除整治火灾隐患。
■通讯员 曹安萍
郴州资兴市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日前,郴州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资兴市兴华大市场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存在与南面、东面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市场周边未形成环形消防车通道,且未沿两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通道;市场一楼、二楼未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区面积过大;市场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规定;消防电话故障、消防控制室与市场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消防主机存在17处故障;未按规范设置防排烟设施;市场二楼通道堆放货物、停放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市场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规采用液化石油气罐明火加工等行为,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大队依法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市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该市场限期整改,同时给予资兴市市场服务中心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陈彦林
郴州嘉禾一酒店存重大火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郴州市嘉禾县银星大酒店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其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银星大酒店存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酒店二楼大厅外窗被广告牌遮挡;部分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要求,酒店三楼包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火灾隐患。
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督促其在限期内整改销案。
目前,大队已依法对该酒店进行立案查处,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如期销案。
■通讯员 张小艳
郴州苏仙区一商场存在重大火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一家具商场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政府挂牌督办。
此前,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郴州市苏仙区合家欢家具商场位于建筑地下一层,商场存在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商场内应急照明灯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规定,综合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报请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其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进行销案。
下一步,大队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力争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并按时销案,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饶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