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25日讯 今天,财政部在官网发布了政策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告显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视频剪辑 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