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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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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湖南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三湘都市报10月11日讯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重点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到明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

  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到2023年,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省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据介绍,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将对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发展。各地在重点发展这五类组织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的发展重点。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

  依法直接登记

  《意见》要求,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各市州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条件、程序、材料和资产管理方式,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备案证明、备案证书等文书式样,确定社区社会组织命名规则和编号形式,制作《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

  《意见》还要求,各地还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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