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对湖南生茂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澧县湘西北物流园进行走访抽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南侧疏散楼梯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未通电;消防主机存在大量故障点和火警未处理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机不联动;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消防控制室无持证人员上岗等诸多火灾隐患问题。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澧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合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处罚。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