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汝城一物业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罚
近日,因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郴州市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众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众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区农贸市场消防稳压泵故障,导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压力不足,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众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6000元的处罚。
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积极配合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为商户筑牢安全防火墙。
■通讯员 范娴
郴州资兴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成功销案
日前,郴州市资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资兴仁信康复医院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成功销案。
资兴市消防大队对该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内走道过长未设置排烟设施、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二楼病房内2处外窗被设置的防盗网封堵等火灾隐患。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经大队集体议案,综合判定该医院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资兴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在政府和消防部门的监督下,该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消防投入,依照整改方案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成功销案。
■通讯员 陈彦林
未获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娄底一餐厅被罚5万
娄底市娄星区一家营业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餐饮店,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5万元。
近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娄底市方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雲起别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人员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相关证据,经过大队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程序后,责令该单位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处罚。
单位负责人吸取教训,如期缴纳罚款,表示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程序及时申报后再投入使用,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通讯员 吴红
娄底双峰一网咖
未经消防机构许可被立案调查
近日,双峰县三好网咖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被娄底市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调查。
该网咖馆位于娄底双峰县永丰街道国藩路龙泉公馆的二楼,营业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大队监督检查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网吧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按程序及时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员工防火和疏散逃生培训,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通讯员 贺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