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从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主债权对应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一切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方。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所列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Ο二二年六月九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金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利息余额截止日为2004年8月17日。
2、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商务中心907、908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526446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