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超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投入使用被罚
近日,湘西州永顺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对一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此前,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塔卧镇塔卧居委会永桑公路旁的永顺县塔卧批发超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其进行停产停业,并处罚金30000元整。
事后超市负责人积极配合处罚并表示:今后会依法依规进行营业,同时加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通讯员 文涛
郴州:幼儿园存重大火患,消防责令整改
近日,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郴州市苏仙区第二十一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并提请区政府确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前期,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郴县路19号东田金湾的苏仙区第二十一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科学馆和美工室)违规设置在第四层,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幼儿园为学前教育机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经大队集体议案,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幼儿园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进一步报请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下一步,大队将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并要求该单位切实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在规定限期内整改销案。
■通讯员 饶俊逸
娄底:职业学校存消防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你们还是寄宿制学校,虽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但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人员伤亡。”近日,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娄底湘中领航铁路卫生职业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整改。
大队对该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女生宿舍楼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未通电、室内消火栓无水、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度数为零,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执法人员拍照取证、登记后,提出整改意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切实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并对学校管理责任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其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通讯员 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