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22年2月5日,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湘潭海福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2月11日,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到期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逾期未改。该单位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并告知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罚。目前,该单位按照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要求逐项落实,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朱亚军 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