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2月7日讯 假期歇业的企业、商场、店铺陆续恢复正常生产营业,新年开业营业的时候,为博个好彩头,不少商家会燃放烟花鞭炮。今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提醒,长沙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象征红火的“开门炮”不能放,否则将受到处罚。
新修订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已开始施行,规定限制燃放的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在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为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从今天开始,不要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将进行处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民警刘义新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 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王立成 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