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3日讯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于12月18日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
记者注意到,举报奖励金额主要考虑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参与人数、涉及金额、社会负面影响程度等因素,分为多个等级,具体金额及发放方式由各级处非牵头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审核确定。比如,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立案调查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还会再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奖励根据涉案金额大小而定:涉案金额1亿元以下,奖励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奖励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涉案金额20亿元以上200亿元以下,奖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涉案金额200亿元以上,奖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省处非办电子邮箱“hncfjb@163.com”或“湖南金融”微信公众号(hnszfjrb)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